重庆中医药学院附属江津医院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通知公告 / 采购招标

江津区中医院电器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 来源:江津区中医院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江津区中医院电器维修服务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

 

 

各潜在供应商: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拟采购电器维修服务。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江津区中医院电器维修服务

3年

19.0635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电器维修服务相关资质。

2、从事高处作业时,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作业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服务要求

(一)电器维修服务内容及单价限价

维修物资名称

维修内容

规格型号

或单位

挂机        (单价限价)(元)

柜机         (单价限价)(元)

空调

旧机拆机

100

200

旧机装机

150

230

简单清洗

40

40

深度清洗

150

250

安装支架

80

80

加长铜管

100

110

打墙孔

100

100

加氟<2匹

160

160

加氟>2匹

250

250

上门检修简单故障排除

50

50

电抗器

R20035(AL)

160

160

继电器

SNS-C103X

200

200

蒸发器

 HM-278

350

350

热力膨胀阀

TRAES 12 HCA

130

130

冷凝器

180

180

四通阀

SHF-20A-46(P)

180

180

压缩机3p以下

谷轮,日立,大金,三洋,三菱,松下,美芝(套)

1200

1200

压缩机3P-5P

谷轮,日立,大金,三洋,三菱,松下,美芝(套)

1500

1500

维修物资名称

维修内容

规格型号

或单位

 单价限价

洗衣机

电机

M4Q045-CF01-01/G03

160

程控器

150

电脑控制板

10

三角架总成

150

门铰链

145

进水电磁筏

268

水位开关

299

分配器盒

75

电源线

165

加热管

145

微波炉

身份证读写模块

145

4G通信模块

268

主板(电源)

120

磁控管

130

变压器

140

门控总成

50

高压电容

36

转盘电机

50

电视机

主板、电源板

32寸:110

43寸:130

55寸:160

65寸:180

75寸:260

 

 

换屏

32寸屏670

43寸屏:840

55寸屏:1410

65寸屏:2360

75寸屏:2700

更改线路

200

保险、开关

20

喇叭

90

电路板元件补焊

220

背光灯组

32寸:250

43寸:450

55寸:650

65寸:750

75寸:850

冰箱

压缩机(160L以下)

谷轮,日立,大金,三洋,三菱,松下,美芝

480

压缩机(160L-300L)

谷轮,日立,大金,三洋,三菱,松下,美芝

900

压缩机(300L以上)

谷轮,日立,大金,三洋,三菱,松下,美芝

1400

压缩机底盘

160

蒸发器

210

冷凝器

210

电磁筏

210

消音器

240

风扇

100

门开关

100

加热器

170

电容

170

门封条

80

热水器

电池盒、脉冲

180

点火针、风压开关

180

感应针、风道

180

水流传感器、加热管

220

焊接水箱

220

锅炉安全阀

300

T型火排

300

注:空调简单清洗为空调表面及出风口;空调深度清洗为空调内部的所有部件,包括拆卸内机,清洗每个部件,并进行杀菌消毒。

(二)服务要求

1 . 成交供应商需保证从业人员必须有相应工种资格证书(作业时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如维护不及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并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资格。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维修维保服务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配置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要求。

4.成交供应商需注意安全,在服务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

5.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品牌、型号、质量必须与采购人原使用材料一致。供应商需在江津区有常驻维修人员或固定经营场所。

6.响应时间要求:本服务周期较长,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核算成本。且经常会出现突发问题要求及时解决,各潜在供应商原则上保证,出现问题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解决(特殊原因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周期内有三次(含三次)未达到,采购人有权要求直接废除合同,终止服务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损失。

五、商务部分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3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服务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考核内容:医院每月发放《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电器维修质量月度评分表》30份(详见附件3),双方共同参与,评分人员为部分临床、医技、职能科室负责人,费用按每月考核分数,以季度平均考核分数的办法结算:

①季度得分均值≥90分时,全额支付当季度维修费用;②80分≤季度得分均值<90分时,扣减当季度应付维修费用2%;③70分≤季度得分均值<80分时,扣减当季度应付维修费用5%;④60分≤季度得分均值<70分时,扣减当季度应付维修费用15%;若服务期内有三个月得分低于70分时,医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4.未在清单内维修的项目由双方协商认可的单价(符合市场价)乘以成交折扣结算。若网上超市能采购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网上超市查询到的最低价,网上超市不能采购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维修前需与维修科室相关负责人确认方可维修。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 为确保维修质量,保证维修所使用的零部件均为原厂或同等品质的替代品(若为同等品质的替代品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维修)。

2. 维修后的电器需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调试,确保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3. 对所服务的项目售后保修三个月。

(三)付款方式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维修服务,供应商每季度根据考核情况及实际维修金额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据实支付服务费用。

(四)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操作进行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五)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六、供应商须知

(一)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整体折扣报价(最高折扣为100%,以99%、98%、97%等的规律报价,不得保留百分号前小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维修零件费、运输费(含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费、保险费、培训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响应文件要密封。密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密封处加盖公章。如未按此要求制作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评审办法

1、评审方式:线下评审。

2、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对响应文件评审的方式进行参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有任一项应答低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内容要求;资质文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内容复印不清楚,评审小组无法确认其内容及视为无效响应。

3、成交原则

采购人根据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1)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2)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

3)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满足商务或技术要求。

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限价。

5)出现多个报价或响应方案。

6)不符合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内容。

7)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响应文件含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网上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新大楼14楼小会议室。

2、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42714:30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2715:00

4、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42715:00

(五)成交通知

1、评审结束后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官网“出正式成交公告。

2、成交公告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签订附件1“项目廉政协议”;各潜在供应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附件2“违规情形处罚内容”相关要求,若有违反,按照附件2要求执行。

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我院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人:杜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1069310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津马路4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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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潍柴立交旁
急救电话:023-61069120,023-47559999
公 交 车:201路,202路,203路均可到达
备 案 号:渝ICP备110073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