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津生草本堂”运营方招商公告
一、招商背景
为充分发挥药食同源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医院拟推出药食同源药膳专属品牌“津生草本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运营方,诚邀符合条件的主体参与合作。
二、合作基础条件
1.场地提供:医院在德感总部应秋楼一楼裙楼处,提供约30平方米场地作为“津生草本堂”经营场所,基础装修及水电改造工作由医院负责完成。
2.服务期限:合作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制。经营期间,若运营方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且运营业绩良好,形成特色品牌店,合同期满后可与医院协商续签事宜。
三、运营方责任与要求
3.基本资质要求:运营方须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及重大失信记录;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未被取消经营资质、财产未被查封冻结且未处于破产状态,无尚未结案的劳资诉讼。需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2年及以上餐饮行业从业经验。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厨师、面点师、调饮师等成员。
4.人员配置要求:“津生草本堂”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餐饮行业从业资格,严格保障产品的营养科学性与健康安全性。
5.经营投入要求:自行承担经营所需的水电费用及设备投入,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6.经营范围要求:经营药食同源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具体包括药膳茶饮、药膳糕点、药膳甜品、轻食、减脂餐及中医药文创类产品等。食品、饮品类产品须以药食同源食材为原料,兼顾健康功效与口感品质;文创类产品由医院开发并提供。
7.文化推广要求:积极配合院方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推广及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中医药文化讲座、义诊等活动的产品展示与体验服务,利用经营场所空间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自主拓展销售渠道,并推广津生草本品牌。
8.迎检配合要求:遇上级部门检查等特殊情况时,须按照院方要求指派从业人员参与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各项检查。
9.经营管理要求:须由运营方本人直接经营,严禁转包、分包。若发现私自转包、分包行为,医院有权立即收回经营权,已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10.合规经营要求:经营期间须接受医院统一管理,严禁出售烟酒及经营范围外的各类商品。
四、医院支持与权益
11.资源技术支持:医院负责提供药食同源产品配方,通过配方转化等方式,转化给运营方负责加工销售,并提供专业的中医药技术指导。
12.监督指导权益:对“津生草本堂”产品的健康属性、安全标准实行全程监督指导,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维护医院品牌声誉。
五、费用收取
医院按运营方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配方转化费用,商品销售价由医院与经营单位共同确定,以销售金额的5%作为基础比例招商,禁止恶意竞争。合作协议签订后的前6个月为培育期,免收配方转化费用。
医院与运营方建立运营共管账户,双方共同监管。
六、报名方式
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接受意向方公开报名。报名后,医院将以公开方式选定运营方,品牌连锁企业优先考虑。
有意向参与者,请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jjqzyyzwk@163.com。
七、公告发布与期限
本公告发布于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官网,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特别约定
13.运营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开业筹备并正式运营;
14.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意向人需自行前往现场勘探,未勘探现场视为已完全知晓并认可现场所有情况;
15.意向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本次竞价活动的全部风险。
九、联系方式
现场查看联系电话:樊老师 18680749994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2025年12月15日



